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分为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解决: 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争议最多的问题就是房屋的面积计算,由于房屋销售面积的计算技术性规定较多,使得很多购房者难以准确把握。 当房屋实际面积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按照面积进行计算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会有风险,赠送的部分也不会写入房产证,如若赠送部分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拆除或罚款风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买房赠送面积有可能是陷阱。《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
房屋面积误差比公式如下: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约定计价面积。 处理: 1、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 2、共有分摊部分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价款;凡减少的,开发商应退还减少部分的房价款;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使用者独立拥有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在共有土地上全部使用者的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总和×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地下建筑物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凡是与地上建筑物连为一体的地下建筑物,其土地权利可以确定为土地使用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承
买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能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