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主要有以下三个风险: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征收安置房屋一般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价格风险 目前征收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价格不断的上涨可能存在一方违约的风险。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征收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一方为了追求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律风险提示。 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
异地购房存在的法律风险有。 (1)房价风险。 (2)信息风险。 (3)投资风险。 (4)产权风险。 (5)付款风险。 (6)房产质量风险。 (7)物业管理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
借名买房登记权利人面临的风险: 1、如果购房需要的是登记权利人的资格、条件以享受优惠,借名购房后登记权利人通常丧失了再次享受该优惠条件的机会。 如部分城市的首套房优惠政策,抽签摇号所取得的序位等。 2、如果出资人非全款购买该房屋,而是办理了按揭手续。 在出资人不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登记权利人的信用资质发生影响,甚至银行直接向登记权利人要求还款。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的风险、 第一、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二、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四、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风险包括决策层和信用方面的风险。 具体而言,决策层面的风险,公司对外作担保,这对公司本身及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所以,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一定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从而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 因此,务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有交易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要进行交易首先要解除抵押。 如果在解除抵押的过程中卖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解抵押,都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合同的履行。 购买设立抵押权的房屋风险很大。因此,在购买房屋中要谨慎购买抵押房屋。如要购买抵押房,一定要妥善签订合同,督促卖房人解押,防范意外情况发生。
在签风险投资协议的过程中可能涉及三方面的风险:一是缔约不能的法律风险。 二是谈判过程中所涉及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保密的法律风险。 三是缔约不当的法律风险,如以简单的未来股权转让协议替代风险投资协议,以致未能准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 所谓的《风险投资协议》是风险投资机构与风险企业谈判的核心成果,这是确定风险投资资金方向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的风险有如下几种。 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贷款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 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