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发放高温费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在高温37上班不给高温费可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国家规定的政策和相关政策指示。 高温津贴确实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安排工人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下进行室外户外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在达到一定高温的情况下,需要付给工人一定的高温津贴的资助金额,并且需要归到总金额当中计算的,因此,高温补贴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退休返聘人员享有高温津贴,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属于特殊劳动关系,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保护均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此符合条件的退休返聘人员应享有高温津贴。 劳务派遣员工享有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而清凉饮料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来冲抵高温津贴。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