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忠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
我在某家物流公司负责现场监装发货,业余时间在网上搜到一条招标信息(但这家公司和我公司没有业多关系),并且我把这条招标信息发给了干物流的朋友。后公司领导查看我的手机并拍了照,说我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请问
我在公司担任材料员,在钢管租赁合同中签了经办人(负责材料对账,物资收发),后面注明附有连带责任,当时签的时候没看,就以为是指定材料员,负责公司对接。现在公司欠租赁费,对方也把我起诉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
你好,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你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你只是公司员工,履行职务行为,你作为经办人暂时代表公司去处理租赁问题,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你在这个合同中完全没有权利义务。如果你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即使合同中备注了签字人担保,也不能因此认定你的担保责任。从另一方面来讲,公司的纠纷让普通员工承担责任,也是不合理的。现在对方起诉,建议你积极应诉,向法院表明你只是员工,没有为公司提供个人担保的意思。相信法院也会审查清楚
前妻起诉要抚养费,但是我把房子和所有的财产都给她了。我还带着老大,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
产假可以修多久?公司没有区分情况只能三个月合法吗?该怎么维权
首先是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去年6月份在北京一家整容医院做鼻子,做失败了,鼻子歪了,鼻基底填充该做的项目也没有给我做,现在呼吸也不畅通,我要求他们给个说法,医院一直推脱医生忙,后来医院的对接人让我自费去拍骨头的片子,拍出来看看再
你好,首先你要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