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路胜律师
河北-秦皇岛 河北赵苑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与一货车相撞发生意外,已确认对方全责,想咨询关于理赔事项
请说明一下具体的问题
我媳妇在农村给人做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的那种,雇住在两,家砖墙下面,挖土沟往里铺砖。结果两家的借比墙倒了,把她给砸,肋骨,坐骨,持骨,右腿,膝盖半月板损伤,韧带断裂。现住院,治疗。手术费,和一切费用都
关于赔偿项目,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辅助器具费。如果经鉴定需要长期护理,还需要赔偿长期护理费,有被扶养人的,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交通费等。 关于赔偿责任。该情况属于个人间的劳务关系,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您 想咨询劳动仲裁和劳动纠纷
请具体说下你的问题是什么
在江西发生的事故,保险是安徽的,在东莞居住很久了,能按东莞标准赔偿吗?
可以按照经常居住地东莞的标准请求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我奶奶被车撞了,在医院有个人冒充保险公司来找我们,然后他帮我们去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保险公司把钱打到我奶奶的卡上,赔偿了10万,他最后只愿意给我们5万,我们不知道他不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应该不是保险公司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