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志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请问对方公司在我们合同期内将房子抵押给别人,并且没有告知我们承租房房子已抵押给别人,导致合同到期对方不肯续签,我们有权追究出租方的责任嘛
您好,对于您所描述的问题,第一。房东在租赁合同期间是有权将租赁房屋进行抵押的。这个不影响双方租赁合同的效力。对于您问题的第二点对于房屋的抵押状况,房东不予告知,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只有对该出租房屋进行买卖的时候,作为出租人才具有优先购买权。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告知的。在双方的租赁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房东完全有权利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您这边如果是有其他问题没有描述清出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咨询私聊我也是可以的。
孩子抚养权在我这,也一直由我抚养了,但在看孩子期间把孩子带走了,不送回来了,并且手机一直关机,我可以起诉吗
酒后骑摩托车撞人了我已经付了三万多的医药费,但现在没钱了怎么办
19年接给别人1.5万元,写了借条,但是没手印,然后2020年用微信转了5千,又用支付宝转了5千,这些凭证有效吗?现在借钱人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借条不需要按手印,签字就有效,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律师要和你确认的是,有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号,如果没有的情况下还要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因为起诉到人民法院立案要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法院是不会主动帮你查的,你的这种情况律师建议获取被告身份信息后,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一式三份,自留一份,一份给法院,一份被告,复印件就可以,原件自留,携带身份证到被告所在地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取号立案,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胜诉的,联系不到对方法院会缺席判决,网络查控对方银行账户,后面申请执行就好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打我电话就好了。
我们小区要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修建停车位(项目改造费用由政府出资),但事后物业公司要收取车辆服务费请问这个合理合法吗?
您好,对于您描述的情况,虽然停车位的钱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但是停车位修建好了,后期的使用和维护肯定是要物业提供服务的,因此就会产生必要的车辆服务费,但是物业公司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要和全体业主沟通协商的,不是说物业公司定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打电话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