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志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店铺租赁方租期未到经过房东同意转让店铺,新的承租方租了店铺并交了转让费,请问是否要和原租赁房签署店铺转让合同,还是说直接和房东签书租赁合同后作废原租赁房租赁合同?
工程主体合同已办理结算,现对于新增的工作内容,能否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签订
没有提前书面申请空置房减免物业费,原因业主不知道,物业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那业主是否必须自己承担损失,与物业无关吗?现在应该怎么缴纳物业费?
开发商破产,现在法院申报债权,我们小业主是否要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变成债权人后是否能办理房产证?
很早以前挂名在一家的公司股东,占股20%,但只是挂名自始至终都没参与过经营和实际注资,现在公司有债务官司,对方其实我们三位股东,我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