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志峰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丈夫与向他人借款,与第三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名借款合同,借款妻子是知情并同意的,妻子是银行工作人员,后来夫妻双方被债主起诉。请问这种情况妻子算参与民间借贷吗?
您好,您所描述的妻子知情并同意是否有相关证据来证明,或者说该借款协议有没有妻子的签字,如果没有证据且妻子没有签字,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债权人自己举证的,没有证据的话没有签字的妻子是不需要承担借贷责任的。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做事的时候受伤了,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工程,但是工程承包给了一个包工头,请问我是该找公司开始包工头?
你好,要先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建议到当地劳动局申诉,按工伤来处理,如果属于雇佣关系,可以到两者,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正前方电动车和左前方电动车发生碰擦,导致左前方电动车向我正前方倾斜且速度停下来,结果我不小心擦伤左前方向我正前方倾斜的电动车驾驶人腿部,请问责任方在哪里?交通法有没有规定电动车不允许并行使,有没有规定
您好,对于您描述的案件情况,您在直行,对方属于偏道导致您装上他的退步,如果就责任而言我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您这边因为在后,没有保持车距,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有律师认为双方应当对此此事故负同等责任,当然最终的责任划分还是以交警认定为准,如果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结果责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虽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加重了事故后果,应负事故责任,即结果责任原则。 综上所述,非机动车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一般都是由机动车来承担责任,如果非机动车确有过错的,那么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是同等责任,如果只是因一方引起的那么就由他承担全部责任。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非机动车有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以,在这篇文章中,小编将会介绍这三种非机动车的交通行驶规则。 1、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应到车辆管理机关注册、办证和砸钢印。 (2)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车闸、车铃,必须保持有效;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3)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4)车辆、行人须各行其道,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当需要借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时,应当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或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优先通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则要靠右边行驶,但不能紧靠右边的行人。 (5)醉酒的人不准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7)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的行驶。 (9)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10)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11)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12)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13)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14)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15)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允许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注意避让往来行人。 (16)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渡口时,必须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依次待渡。 (17)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查明水情,确认安全后,再低速通过。 (18)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行经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2、骑自行车、三轮车通过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 (2) 遇到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或行人行驶。 (3)向右转弯遇有放行信号时,自行车、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 (4)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交通阻塞时,自行车、三轮车不准进入路口。 (5)遇有停车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内;没有停止线的,则应停在路口外。 3、骑自行车、三轮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 支路车要让干路车先行。 (2)支、干路不分的,自行车、三轮车要让机动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的车先行。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要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要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我因为个人借贷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在这期间每个月会给当事人还款。在今年4。5月这两个月因为确实无能力偿还了。还会被拘留吗
你好,如果你确实因为无能力偿还,是不会被司法拘留的,建议这边积极和执行局沟通,证据协商延缓还款时间, 在法院执行阶段,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拘留,主要是因为不如实申报财产、有能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务合同,因为自己原因丢失了公司重要物品,我已经赔付了,不想继续再呆着,是否违约要赔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