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力律师
重庆-万州 重庆索通(万州)律师事务所
我和我女朋友没有结婚,现在又闹分手,我俩再市里买了房子,当时写了她的名字,现在我俩一起共同财产,我多半,她少半
显然,这不属于共同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的房子。你如果在买房时也出了资金,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