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靳海燕律师

姓名:靳海燕律师

律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职律师

城市:广东-深圳

执业证号:14403201211034025

执业年限:14年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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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深圳恒信家事律师团队创始人——靳海燕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深婚姻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家族财富管理委员会委员;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委员;大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深圳报业集团独特新闻客户端新闻普法栏目优秀内容合作律师;深圳市妇联婚姻家庭法律志愿团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领域,主要办理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婚约财产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以及涉港澳台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耐心倾听,综合分析,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目标,非常感谢您选择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恒信家事律师团队,感谢您对靳海燕律师团队的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专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常见法律问答

深圳婚内出轨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在深圳,若配偶存在婚内出轨行为且达到法定严重程度,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轨行为若构成“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主张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无过错方有望获得更多财产份额。 关于深圳婚内出轨离婚能否要求赔偿的问题,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行深度法理解析。首先,法律上的“出轨”是一个宽泛概念,并非所有出轨行为都能直接触发离婚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只有当出轨行为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时,无过错方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的偶尔婚外情或暧昧聊天,若未达到持续、稳定同居或重大过错的程度,可能难以获得单独的损害赔偿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般出轨行为在财产分割中毫无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深圳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时,会贯彻“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即便出轨行为未构成重大过错,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将出轨作为考量因素,适当向无过错方倾斜。此外,无过错方在主张赔偿时,必须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与关联性至关重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将被依法排除。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发现出轨线索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制定合法的取证策略,以确保证据在庭审中被采信,从而最大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查看全文>>
深圳离婚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在深圳离婚诉讼中,若发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法律行动。首要措施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及查封资产。随后,通过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对方银行流水及财产转移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以此保障受害方的财产权益。 针对深圳离婚对方转移财产的应对策略,核心在于“及时保全”与“精准举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一条款为受害方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在实务操作中,当当事人察觉配偶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频繁大额转账、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或变更公司股权)时,第一步必须迅速向深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通过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从物理上阻断财产流失的途径。第二步是全面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由于个人调查权限受限,当事人需委托专业律师,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对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微信与支付宝流水、房产交易中心档案及车辆管理所登记信息。通过比对资金流向,查明转移财产的具体金额与最终去向。若发现对方将财产恶意转移至第三方名下,律师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提起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权诉讼,追回被非法处置的财产。在整个诉讼离婚过程中,律师将运用严密的证据链条,向法庭充分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主观恶意与客观行为,坚决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从而有效化解当事人面临的举证困难与财产损失风险。查看全文>>
深圳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在深圳,离婚后房产分割需严格区分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为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房产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靳海燕律师团队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的深圳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精准计算补偿金额,保障当事人权益。 深圳离婚后房产分割是离婚纠纷中的核心难点,其法律适用高度依赖于房产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及产权登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房产分割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首先,若房产系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或法院判决均等分割。其次,针对“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常见情形,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可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在深圳司法实践中,由于房产增值幅度较大,补偿金额的计算需引入专业的评估机制,综合考量购房成本、还贷本息及市场评估价。此外,若涉及父母出资购房,还需严格审查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以及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靳海燕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精准厘清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限,运用科学的计算公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房产折价补偿款,彻底解决双方对房产归属和补偿金额的分歧。查看全文>>
深圳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深圳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两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两周岁以上综合评估双方抚养能力、陪伴时间及居住环境;八周岁以上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靳海燕律师团队深谙深圳各区法院判决倾向,协助当事人构建抚养优势证据,全力争取抚养权。 在深圳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子女抚养权纠纷时,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并根据子女的年龄段采取差异化的裁判标准。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例外情形。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对比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深圳本地的固定住所条件、工作性质是否有利于陪伴孩子、过往谁承担了主要的照顾义务,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否愿意且有能力协助照顾。若一方存在婚内出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严重过错或不良嗜好,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重点考量,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时必须尊重其真实意愿,通常会通过单独询问的方式了解孩子的想法。靳海燕律师团队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不仅指导当事人收集上述有利证据,还会针对对方的不利因素进行合法取证与庭审质证。同时,团队会结合深圳不同区法院在抚养权判决上的细微倾向,制定极具针对性的诉讼策略,确保当事人的抚养权诉求得到法院的最大支持,同时妥善处理抚养费与探望权问题。查看全文>>
深圳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在深圳,认定家庭暴力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核心证据包括: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验伤报告、就诊病历、现场照片或监控录像、施暴者的悔过书或保证书,以及居委会或妇联的介入记录。靳海燕律师团队指导受害者合法、全面地固定家暴证据,为申请人身保护令和离婚损害赔偿奠定基础。 家庭暴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也是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及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家暴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单一证据往往难以被法院采信,必须构建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首先,最直接且证明力最强的证据是公安机关的介入记录,包括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出警记录以及公安机关向加害人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其次,医疗诊断证据不可或缺,受害者应在遭受暴力后第一时间前往正规医院就诊,保留详细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及医疗费用票据,确保伤情描述与受暴过程高度吻合。第三,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也是关键补充,如家暴发生时的现场录音、录像,带有威胁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以及施暴者事后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或道歉信。此外,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记录,如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双方所在单位的调解记录或求助记录,也能有效佐证家暴事实的持续性与严重性。靳海燕律师团队在代理深圳家暴离婚维权案件时,会第一时间指导受害者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安全、隐蔽地收集上述证据,并协助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严密的证据组织与法理论证,团队能够有效打破施暴者的狡辩,确保法院依法认定家暴事实,从而在离婚诉讼中为受害者争取到应有的财产倾斜与精神损害赔偿。查看全文>>
深圳婚内出轨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在深圳,若配偶婚内出轨达到法定重大过错程度,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轨行为需构成“与他人同居”或存在其他重大过错,法院才会支持赔偿请求。靳海燕律师团队建议,无过错方应尽早收集合法有效的证据,如亲密照片、同居物业缴费记录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求多分。 关于深圳婚内出轨离婚能否要求赔偿的问题,核心在于对“出轨”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在司法实践中,偶尔的“一夜情”或普通的婚外情,若未达到“与他人同居”(即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程度,往往难以直接适用前四项。但《民法典》新增的“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为无过错方提供了新的救济途径。靳海燕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离婚纠纷时指出,深圳法院在认定“重大过错”时,会综合考量出轨行为的持续时间、公开程度、是否生育非婚生子女以及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如果无过错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配偶与第三者长期共同生活的租房合同、邻居证言、承认出轨的悔过书等),法院不仅会支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出轨方予以少分。因此,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与关联性是决定能否获得赔偿的关键,当事人切忌采取非法偷拍、侵入他人住宅等极端手段取证,以免证据被排除甚至承担违法责任。查看全文>>
深圳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在深圳提起家暴离婚诉讼,受害者需提供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材料。核心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报警回执与询问笔录、法医伤情鉴定意见、医院就诊病历及缴费凭证。此外,施暴者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现场录音录像、带有威胁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辅助证据。靳海燕律师团队强调,遭遇家暴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就医,确保证据的及时性与客观性,为后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争取子女抚养权奠定基础。 家庭暴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也是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及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在深圳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要求证据必须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因此,单一的证据往往难以被采信,必须构建多维度的证据链条。首先,公权力机关介入产生的证据效力最高。受害者遭遇家暴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报警回执、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以及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是证明家暴事实的最直接证据。其次,医疗与鉴定证据不可或缺。受害者应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保留完整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及医疗费票据;若伤情较重,应要求警方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此外,靳海燕律师团队建议当事人注意收集日常生活中的间接证据。例如,施暴者在施暴后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或者在微信、短信中承认打人并道歉的聊天记录;家中监控拍下的施暴过程录音录像;以及居委会、妇联、受害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调解记录或求助证明。在诉讼中,律师会将这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相互印证,形成闭环,从而帮助法院准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及损害赔偿诉求。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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