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赵树龙律师

姓名:赵树龙律师

律所: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

头衔:执业律师

城市:河北-廊坊

执业证号:11310201410201878

执业年限:12年

擅长领域

  • 交通事故
  • 劳动工伤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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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龙律师于2008年6月30日获得北京大学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4年执业于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码:11310201410201878),执业年限12年,执业领域为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各种类型的大小、疑难民刑案件。

赵律师以专业、耐心、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代理的案件结果让当事人十分满意,获得当事人一致的认可与好评。

于2015年10月创立交通事故团队,赵律师已经带领团队成功的代理了千件以上伤残、植物人、死亡等各种类型的交通事故案件,帮助了以上交通事故受害人实现了法律途径维权!!!

专业领域:主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各种类型的大小、疑难刑事、民事、工伤、保险理赔等案件。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辩护:擅长谈刑事谅解、办理取保候审、会见、争取缓刑和免诉等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和非交通事故民事案件:事故责任划分与复核,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京津冀地区伤残赔偿计算,与保险公司和解与调解,证据链准备。

 

服务案件区域范围:覆盖京津冀。

河北省廊坊市的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大厂县、香河县、永清、霸州、固安;

天津市的天津蓟州区、宝坻区、河东区、南开区等区域。

北京市的全部区域。

 

代理案件特点:赵律师对每个案件负责制,团队成员对每一个案件的程序环节,全流程无死角协作办理,让案件流程、质量得到高效与高精准化完成。

常见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被拘留后家属能做什么
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首要任务是保持冷静,切勿盲目轻信“捞人”骗局。家属应立即携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行使律师会见权。律师会见是了解案情、传递家属关怀的唯一合法有效途径。同时,家属应积极配合律师准备取保候审所需的保证金或保证人材料,为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做好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除律师外,家属是无法直接会见嫌疑人的。这种信息隔离往往导致家属极度焦虑,甚至病急乱投医,陷入司法骗局的陷阱。从法律实务角度来看,家属能做的最核心、最有效的工作就是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介入后,能够依法行使律师会见权,第一时间进入看守所与嫌疑人面对面沟通,了解涉嫌罪名、到案经过及讯问情况。这不仅能为嫌疑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辩护权、申诉控告权等合法权益,还能有效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此外,律师会根据会见了解到的情况,评估案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如果符合,律师会指导家属准备相关的财产担保或保证人担保手续,并代为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案件侦查阶段,家属还应尽量收集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线索(如退赃退赔能力、被害人谅解意愿等),并及时反馈给律师,以便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最大程度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核心在于社会危险性评估。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办案机关审查取保候审申请时,最核心的考量因素是“社会危险性评估”。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嫌疑人,律师必须通过详实的论证,证明其不具备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对被害人、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等社会危险性。例如,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若嫌疑人已全额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其社会危险性将大幅降低;在共同犯罪中,若嫌疑人系从犯且认罪认罚,采取取保候审通常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系哺乳期妇女的嫌疑人,法律给予了人道主义关怀,但同样需要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赵树龙律师在申请取保候审时,会结合嫌疑人的个人背景、家庭情况、案件性质及证据固定情况,撰写深度的社会危险性评估论证报告,向办案机关充分展示变更强制措施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从而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合适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最佳时机是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之日起。越早委托律师,越能把握黄金37天的救援期。律师尽早介入,能够及时行使律师会见权,防止非法取证,并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不予批捕意见,最大程度争取取保候审或不予批捕,避免案件进入不利的诉讼阶段。 很多家属因不了解刑事案件流程,误以为只有到了法院开庭阶段才需要请律师,从而错过了最佳的辩护时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实务中,刑事拘留后的前37天被称为“黄金救援期”。在这37天内,案件处于侦查和审查逮捕阶段,证据尚未完全固化,办案机关对案件定性和强制措施的适用仍有较大的裁量空间。律师在此阶段尽早介入,可以通过会见迅速掌握案件核心事实,指导嫌疑人正确应对讯问,避免因法律认知偏差做出不利供述。同时,律师可以及时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法律意见。在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时,律师能够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尽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从而直接实现取保候审。若错过这一阶段,嫌疑人被正式逮捕后,羁押状态将长期持续,辩护空间和难度将大幅增加。因此,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争取最优案件结果的关键。查看全文>>
没有劳动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没有劳动合同依然可以做工伤认定,但前提是必须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若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直接确认,会要求申请人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拿到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后,即可继续推进工伤认定程序。 在实务中,“没签合同受伤了工伤认定被卡住”是许多未签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面临的首要难题。从法理上讲,劳动关系的成立并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就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当职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行政部门通常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告知职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此时,职工需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证明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的证据。赵树龙律师团队在此阶段会协助职工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通过专业的仲裁代理赢得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之诉。一旦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确认了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即可恢复。这一过程虽然增加了维权周期,但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充分的救济途径,只要证据扎实,没有劳动合同绝不会成为阻碍工伤认定的绝对屏障。查看全文>>
公司不给申报工伤自己怎么申请
公司不给申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无需经过公司同意或盖章,只需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医疗诊断证明即可自行启动程序。 “老板不配合申报工伤怕过了时效”是工伤职工常见的心理痛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这一规定在法律上赋予了劳动者直接的申请权,防止用人单位通过拖延战术逃避责任。在自行申请时,职工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证据收集与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把控。首先,职工必须确保在1年的法定时效内提交申请,一旦逾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导致职工丧失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获取法定赔偿的权利。其次,职工需要自行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医疗诊断证明、初次治疗病历、以及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考勤记录或工资流水,职工需通过其他间接证据予以补强。赵树龙律师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指导职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就医记录及与老板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确保在自行申请时材料充分、逻辑严密。通过依法行使直接申请权,职工可以有效打破用人单位的封锁,顺利进入工伤认定及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索赔程序。查看全文>>
上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出车祸是否算工伤,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一是在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三是该交通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即本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若满足上述条件,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上班路上出车祸不知道工伤和交通事故怎么赔”涉及复杂的法律竞合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法理核心在于“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性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界定。首先,“上下班途中”不仅指最短物理路线,还包括合理时间内的绕道。其次,“非本人主要责任”必须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如果职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在确认为工伤后,便产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可以同时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财产性损失适用填平原则,不能重复获赔;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等具有人身性质的赔偿项目,则可以双重主张。赵树龙律师团队会精准核算两类赔偿的交叉与独立项目,指导职工先处理交通事故理赔,再同步推进工伤认定与索赔,确保职工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权益最大化。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被拘留后家属能做什么
家属在得知亲人被刑事拘留后,首要任务是保持冷静,切勿盲目轻信“捞人”骗局。家属应立即准备嫌疑人的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尽快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介入后,可依法行使律师会见权,前往看守所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家属需积极配合律师提供有利于嫌疑人的背景材料及退赃退赔线索,为后续辩护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除特定案件外,家属是不能直接会见嫌疑人的。这种信息隔离往往导致家属极度焦虑,担心嫌疑人权益受损。此时,家属最理性的做法是行使委托权,为嫌疑人聘请律师。律师作为唯一能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的法律专业人士,其介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律师通过会见能确认嫌疑人是否遭受刑讯逼供,必要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其次,律师能向嫌疑人解释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其正确应对讯问;最后,律师能根据了解的案情,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家属在此阶段应注重收集嫌疑人的平时表现证明、病历材料或被害人的谅解意向,这些材料在律师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论证及争取缓刑、不起诉决定时,将发挥至关重要的证据支撑作用。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依法申请。 取保候审作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核心审查标准在于“社会危险性评估”。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符合法定刑期的嫌疑人都能顺利取保。律师在申请时,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度论证。例如,在涉嫌诈骗罪或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如果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律师可据此论证其社会危险性已显著降低。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律师需着重区分主从犯,论证从犯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无串供、毁证风险。此外,嫌疑人在本地是否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以及是否具备有效的保证人或保证金条件,也是办案机关考量的重要因素。赵树龙律师团队在办理廊坊本地案件时,会充分利用对当地司法尺度的了解,精准提炼案件中的有利情节,撰写详实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与办案警官、检察官进行多轮专业沟通,力求在黄金救援期内为当事人争取到变更强制措施的最佳结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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