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王良芹

姓名:王良芹

律所: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头衔:合伙人/主任律师

城市:山东-济南

执业证号:13701201910107671

执业年限:7年

擅长领域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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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芹,男,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广播电台《周末说法》嘉宾律师、济南普法网推荐律师。

王良芹律师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案思路清晰,要点把握准确,尤其擅长对证据的收集、梳理和运用,在多起疑难案件中表现出色,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相关事迹被山东人民广播电台、齐鲁网、凤凰新闻网、济南市妇联女性维权网、济南普法网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王良芹律师曾长期为山东省公安厅警卫局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

常见法律问答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应保持冷静,切勿轻信所谓的内部关系捞人。首要任务是确认羁押地点与涉嫌罪名,若未收到拘留通知书,应立即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前往济南市看守所进行紧急会见。律师介入后,能依法保障嫌疑人的辩护权,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评估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抓住黄金37天救援期,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盲目等待或采取非法手段,造成财产损失与法律风险叠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在实务中,因家属不在同一城市、地址变更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特殊情况,家属可能无法第一时间收到拘留通知书。此时,家属的知情权与嫌疑人的辩护权面临双重挑战。从法理上讲,刑事拘留是一种严厉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继续犯罪。家属在得知消息后,最理性的做法是依据《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迅速委托律师。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会见,律师不仅能核实拘留的合法性,还能向嫌疑人传递家属的关心,稳定其情绪。更重要的是,律师能够在此阶段开展初步的证据收集与梳理工作,为后续申请取保候审或羁押必要性审查提供事实依据。任何试图通过非正规渠道捞人的行为,不仅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更可能使家属涉嫌行贿或成为诈骗罪的受害者,导致人财两空。因此,依托专业律师的合法介入,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唯一正确路径。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核心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律师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论证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其本质是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而非剥夺。法理上,适用取保候审的核心考量标准是社会危险性。根据《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评估社会危险性需综合考量涉嫌罪名的性质、情节、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一贯表现及是否有固定住所等因素。例如,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轻微诈骗罪的案件中,若嫌疑人系初犯、偶犯,且已积极退赃退赔,律师可据此论证其不具备串供、毁灭证据或逃跑的社会危险性。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法律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只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原则上应予取保候审。在实务操作中,律师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若办案机关拒绝申请,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在案件进入审查批捕阶段时,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案件的终结,嫌疑人仍需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随传随到等,否则将面临没收保证金或重新收监的法律后果。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什么意思
黄金37天是指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至检察院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拘留后的最长30天提请批捕期,以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最长7天。这37天是律师介入案件、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及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的最佳时机。一旦超过此期限被批准逮捕,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后续争取取保候审或缓刑的难度将大幅增加,因此被称为刑事辩护的黄金救援期。 黄金37天的法律依据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30天加7天的组合,构成了实务中常说的黄金37天。从法理与辩护策略来看,这一阶段案件尚处于侦查初期,证据体系尚未完全固化,是律师开展防御性辩护的黄金窗口。律师在此期间通过会见,能够第一时间掌握侦查机关的讯问方向,指导嫌疑人依法应对;同时,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或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能够有效阻断逮捕程序的推进。一旦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意味着司法机关认为嫌疑人具备较高的社会危险性且证据已初步达到逮捕标准,此时再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或取保候审,审查标准将变得极为严格。因此,把握黄金37天,不仅是时间的赛跑,更是证据与法理的深度博弈,直接关系到嫌疑人能否免受长期羁押之苦。查看全文>>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应保持冷静,切勿轻信“花钱捞人”的骗局。首要任务是确认羁押地点与涉嫌罪名,若未收到拘留通知书,应立即委托专业济南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律师可依法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在黄金37天内,律师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予批捕意见,避免因家属盲目等待或非法操作导致嫌疑人错失最佳救援时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与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在实践中,若家属未收到拘留通知书,往往是因为嫌疑人未提供准确家属联系方式或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此时,家属面临极大的信息不对称恐慌。从法理与实务角度,家属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查询往往受限,而委托律师则是破局的关键。依据《律师法》规定,受委托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介入后,不仅能核实羁押状态,还能在首次会见中向嫌疑人释明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核对笔录、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等。此外,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即为“黄金37天”。在此期间,律师通过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能够有效阻击逮捕程序的启动,是刑事案件早期辩护的核心所在。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取保候审需满足特定法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律师会结合案件事实与嫌疑人个人情况,精准评估并依法提出申请。 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人权并节约司法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有严格的法定性。在实务操作中,“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审查的核心要件。律师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从多个维度向办案机关论证该要件的成立。例如,对于涉嫌经济犯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初犯、偶犯,律师会重点强调其主观恶性较小、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且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不具备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同时,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若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律师会将其作为证明其社会危险性低的重要论据。此外,对于符合《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案件,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律师可据此与检察机关进行量刑协商,并将认罪认罚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条件。通过严密的法理论证与证据支撑,律师能够最大程度提高取保候审的获批概率,避免嫌疑人遭受不必要的长期羁押。查看全文>>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第一时间应保持冷静,切勿轻信“花钱捞人”的骗局。首要任务是确认羁押地点与涉嫌罪名,并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依法前往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把握黄金37天救援期,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和盲目操作导致嫌疑人长期羁押及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因此,家属未收到拘留通知书时,极易产生极度焦虑与信息不对称恐慌。此时,家属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往往只能了解极其有限的信息。委托律师是打破信息壁垒的唯一合法有效途径。律师凭执业证、律所证明及委托书,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并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会见中,律师不仅能安抚嫌疑人情绪,更能为其讲解所涉罪名的法律规定,告知其享有的辩护权、申诉权及控告权。此外,律师会根据案情初步评估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迅速启动取保候审申请程序。这一系列专业操作,能够有效防止家属因病急乱投医而采取非法手段,确保案件在法治轨道内得到妥善处理,为后续的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宝贵的时间与空间。查看全文>>
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律师将结合具体案情进行专业评估与申请。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家属往往因不了解这些法定条件,产生“只要花钱就能取保”的错误认知,从而陷入法律风险。王良芹律师在评估取保候审可行性时,会严格对照上述法定情形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一核心要件,律师会结合《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从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一贯表现、是否有固定住所及稳定收入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论证。例如,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若嫌疑人已积极退赃退赔,且系初犯、偶犯,律师会重点强调其社会危险性较低,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时,对于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形的嫌疑人,律师会协助家属收集、整理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提交给办案机关。通过专业、严谨的法律意见输出,律师能够有效提高取保候审的获批率,避免嫌疑人因盲目等待或不当操作而错失变更强制措施的最佳时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指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37天是争取取保候审和不予批捕的关键期。 “黄金37天”是刑事辩护实务中对刑事拘留至审查批捕期限的形象概括,其法律依据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这37天由公安机关最长30天的拘留期限与检察院最长7天的审查批捕期限组成。在这一阶段,案件尚处于侦查初期,证据体系尚未完全固化,是律师介入并发挥辩护作用的最佳窗口期。一旦超过37天且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嫌疑人将被继续羁押至法院判决,此时再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将大幅增加。因此,王良芹律师高度重视这37天的救援工作。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前,律师通过紧急会见了解案情,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撤销案件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内,律师会依法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论证嫌疑人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通过这种前置化、精准化的辩护策略,律师能够最大程度地阻击逮捕程序的启动,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或释放的理想结果,有效化解长期羁押带来的身心损害与法律风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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