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罗明阳

姓名:罗明阳

律所:四川华晨(宜宾)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职律师

城市:四川-宜宾

执业证号:15115202210481474

执业年限:4年

擅长领域

  • 刑事辩护
  • 合同纠纷
  • 婚姻家庭
  • 金融保险

律师介绍更多>>

本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接受过系统严谨的法学专业训练,法理功底扎实。先后取得中国政法大学认证高级企业合规师以及取得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专业能力认证,同时具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执业资质;入选宜宾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库、宜宾市第三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入库律师,担任第八届宜宾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集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合规、政企法律顾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重专业能力于一身,理论储备多元,实务领域覆盖面广。

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累计承办买卖合同、金融合同、保险合同、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上百起。面对案情繁杂、证据链条庞杂的民商事案件,善于抽丝剥茧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提炼核心争议焦点,熟练运用证据规则开展案件研判,既重视庭审中的抗辩说理,也注重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运用,能够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权衡诉讼、调解利弊,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沉淀了十分丰富的民商事诉讼代理实战经验。

非诉法律服务方面,长期为多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围绕单位日常经营管理、项目落地运行中的法律痛点,开展法律风险识别与研判,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承担各类合同的起草、审查、修订工作,帮助服务单位筑牢合同合规防线;深度参与重大商事谈判、项目尽职调查、前置性争议化解等专项法律事务,立足法律规定,兼顾商业现实需求,输出可落地、重实效的合规解决方案,专业素养与服务成效获得各服务单位及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高度评价。

在刑事业务领域,办理多类刑事案件,业务覆盖盗窃、诈骗、强奸、故意杀人、偷越国(边)境等不同类型案件。办案过程恪守刑事辩护执业准则,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细致开展阅卷、事实核查工作,客观分析案件程序与实体问题,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法定诉讼权利。依托高级心理咨询师专业背景,能够兼顾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状态,做好沟通释法,理性开展辩护工作,力求实现有效辩护。

同时积极履行律师社会责任,作为宜宾市法律援助入库律师,主动承担法律援助公益办案职责,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凭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资质,参与地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工作,助力重大决策依法稳妥推进。

执业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审慎的服务原则,如实向当事人披露法律风险,不做虚假承诺。融合法学专业、企业合规、心理疏导、风险评估的复合优势,兼顾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严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

秉持诚信为本、专业为基的执业理念。尊重客观事实,精研法律适用,既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诉求,也倡导理性化解矛盾。坚持审慎办案,重视风险提示,不夸大案件结果;兼顾维权与和解,力求定分止争。严守执业保密义务,恪守职业底线,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特色

深耕民商事争议与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擅长拆解复杂合同、梳理证据链条。兼顾诉讼对抗与非诉风险防控,不只聚焦打官司,更注重事前风险规避。沟通耐心务实,善于换位思考,平衡当事人诉求与现实法律后果,重视调解和解,致力于低成本、实质性解决纠纷;对待顾问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提供实操性强的法律建议。



特殊背景

宜宾市第八届金融、保险、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宜宾市第三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律师;

宜宾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库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认证企业合规师(高级);

企业法律顾问(高级);

心理咨询师(高级)



核心领域及细分领域

专长领域:金融保险、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成功案例:

一、某自然人诉某驾驶人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6年,罗明阳律师担任本案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支机构)代理人,全程负责案件应诉工作。本案由四川省宜宾市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属于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诉讼总标的金额1091272元。办案过程中,我方聚焦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重点围绕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已依法履行提示说明义务、醉酒驾驶属于法定保险免责情形两大核心要点固定证据、开展庭审抗辩。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我方当事人仅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80000元赔付责任,商业险项下共计904436元赔偿责任由涉案侵权驾驶人自行承担,成功为保险公司规避商业险赔付损失904436元,最大限度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某银行宜宾分支机构诉某自然人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6年,罗明阳律师担任某国有银行宜宾市城区支行诉两名自然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代理人。本案由宜宾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因案件两名被告下落不明,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经法院公告送达后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庭审中,我方围绕案涉借款事实、抵押担保合法效力、被告逾期违约事实完整梳理证据链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全部诉讼观点均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2449.98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确认银行对案涉抵押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二被告承担律师费2000元及本案全部诉讼费、公告费。本案成功为银行挽回债权本金502449.98元及对应利息、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全面保障了银行金融债权安全。

三、宜宾某光电企业诉杭州某科技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5年,罗明阳律师担任宜宾本地某光电企业诉杭州某电子科技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反诉被告)代理律师,统筹处理本诉、反诉双重诉讼程序,高效应对双向诉讼争议。本案中,被告当庭提出产品质量索赔、违约金主张等反诉请求,反诉总金额124515.56元。案件经宜宾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方精准聚焦争议核心,围绕双方交易对账完整事实、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对方质量异议存在重大程序瑕疵、被告全部反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等维度全面举证、严谨抗辩。法院充分采纳我方主要代理意见,最终判令被告杭州某科技企业向我方当事人支付货款128746.39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同时全额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本案既为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额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又彻底化解了对方124515.56元的反诉索赔风险,实现案件零败诉、权益全保障的办案效果。









常见法律问答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没有明确说明,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若未经过保险公司的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罗明阳律师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会重点审查保险公司是否通过加粗、加黑等显著方式提示,并要求投保人签字确认。若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履行了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主张该免责条款无效,从而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是核心争议焦点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明确说明”不仅要求保险公司在形式上对免责条款进行加粗、加黑或特殊字体标识,更要求在实质上向投保人解释该条款的真实含义、法律后果及适用情形。罗明阳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会深入剖析保险公司的销售流程与双录资料,核查业务员在展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误导、隐瞒或代为签字等违规行为。如果保险公司仅以投保人签字为由主张已履行说明义务,而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进行了实质性的解释与说明,法院通常会认定该免责条款无效。此外,对于涉及保险利益原则及如实告知义务的交叉争议,律师会结合具体案情,运用严密的证据规则与法理逻辑,打破保险公司的拒赔抗辩。通过专业的法律研判与庭审抗辩,罗律师致力于帮助遭遇人身与财产保险理赔遭拒的当事人推翻无效的免责条款,成功获得应有的保险赔偿金,切实化解被保险人面临的巨额损失风险。查看全文>>
银行贷款逾期被宜宾法院起诉,还能协商还款吗?
银行贷款逾期被宜宾法院起诉后,依然具备协商还款的可能性。罗明阳律师指出,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可通过律师与银行进行积极沟通,争取达成调解协议或分期还款方案。关键在于债务人需展现出真实的还款意愿与合理的还款计划。律师会协助梳理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结合金融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剔除不合理的罚息与违约金,从而降低还款总额,帮助债务人缓解资金压力,避免名下资产被强制执行。 当个人或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银行贷款严重逾期,面临银行集中起诉、名下资产被保全冻结时,许多债务人会陷入心理极度恐慌,误以为一旦被起诉就只能被动接受法院判决。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金融审判指导意见,金融借款合同违约责任虽然严格,但法律同样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在宜宾法院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或诉中调解。罗明阳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首先会对银行的诉讼请求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针对利息、罚息、复利的计算标准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上限规定进行抗辩,依法核减不合理的违约金。其次,律师会指导债务人整理财务报表、收入证明等材料,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或债务展期方案,并向银行阐明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执行不能”风险及高昂的时间成本。通过专业的谈判技巧与法律施压,促使银行在减免部分罚息或延长还款期限上作出让步,最终达成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协商还款方案。这不仅能够有效解除债务人的资产保全措施,避免被限制高消费,还能帮助债务人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与生活秩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查看全文>>
家人在宜宾被刑事拘留了,罗明阳律师能去会见吗?
可以。当家人在宜宾被刑事拘留后,罗明阳律师作为依法执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完全具备前往宜宾市看守所及各区县看守所进行会见的法定资格。律师会见是打破信息黑洞、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关键途径。罗律师将迅速准备委托手续,依法行使律师会见权,了解案件事实,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向家属反馈嫌疑人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缓解家属的恐慌情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宜宾地区,一旦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意味着嫌疑人已被羁押于宜宾市看守所或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等下辖区域的看守所。此时,家属无法直接探视,唯有委托律师才能依法介入。罗明阳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会第一时间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不仅会向嫌疑人核实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等),还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取证情形,为后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奠定基础。此外,针对家属普遍担忧的嫌疑人生活问题,律师会在会见时确认其身体状况,并指导家属按照宜宾看守所的规定为其顾送衣物和钱款。通过专业的律师会见,能够有效保障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恐慌与误判,为后续的取保候审或无罪、罪轻辩护争取宝贵的黄金时间。查看全文>>
在宜宾涉嫌诈骗罪,什么阶段请律师最合适?
在宜宾涉嫌诈骗罪,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最佳介入时机是侦查阶段(即被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内)。此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阻击批准逮捕的关键期。罗明阳律师能够在此阶段及时会见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争议,指导其正确应对讯问,并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争取不予批捕或变更强制措施,避免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陷入被动。 诈骗罪的认定核心在于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在宜宾地区的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有时较为模糊,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与口供固定对案件走向具有决定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内聘请罗明阳律师介入,是最为合适的选择。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会见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向嫌疑人解释诈骗罪的法律界限,防止其因法律认知不足而作出不利于自己的供述。同时,律师可以针对案件中的经济纠纷属性,向公安机关提交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争取撤销案件。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律师将在审查批捕的7天内,向宜宾市或各区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或无社会危险性进行论证。一旦错过侦查阶段,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证据链条已基本固化,辩护难度将大幅增加。因此,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是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争取最佳案件结果的根本保障。查看全文>>
罗明阳律师办理宜宾取保候审的成功率高吗?
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定条件,罗明阳律师不作虚假承诺或绝对化保证。但罗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与丰富的宜宾本地办案经验,能够精准评估取保候审的可行性。通过深入挖掘嫌疑人符合社会危险性评估中无逮捕必要的法定情形,如积极退赃退赔、取得刑事和解、患有严重疾病等,并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罗律师致力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取保候审的成功概率。 在宜宾地区办理刑事案件,家属往往高度关注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然而,根据律师执业规范,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作出虚假承诺或绝对化保证。取保候审的成功与否,本质上取决于案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法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罗明阳律师在评估取保候审可行性时,会严格围绕社会危险性评估这一核心法律概念展开。例如,在经济犯罪或财产犯罪中,律师会指导家属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刑事和解,从而降低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价;在暴力犯罪或轻微刑事案件中,律师会重点审查嫌疑人是否系初犯、偶犯,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此外,罗律师还会结合宜宾本地司法机关的办案习惯与政策导向,精准把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及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的时机与切入点。通过专业、严谨的法律论证与扎实的实务操作,罗律师力求在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机会,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查看全文>>
在宜宾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宜宾地区(如翠屏区、叙州区法院)起诉离婚,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提供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等财产线索;若争夺抚养权,需提交己方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条件的证据。罗明阳律师可协助当事人全面梳理并规范整理上述材料,确保符合宜宾本地法院的立案标准。 在宜宾提起离婚诉讼,材料的完备性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立案及后续庭审的走向。首先,基础程序性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需明确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以确定宜宾本地法院的管辖权),以及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其次,在实体证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条件,若存在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需提供报警记录、验伤报告、聊天记录或居委会证明等予以佐证。针对宜宾本地高发的财产争议,当事人需提供详尽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及凭证,如宜宾本地的不动产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明细等;若怀疑对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尽可能提供初步线索以便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在抚养权争议中,需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提供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子女生活学习环境照片等。罗明阳律师在实务中强调,许多当事人因缺乏证据意识导致立案被驳回或庭审陷入被动,因此,在起诉前由专业律师介入,对证据链条进行抽丝剥茧的梳理与补强,是保障诉讼权益的关键前置程序。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债务在宜宾离婚时如何认定和承担?
在宜宾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严格遵循“共债共签”或“事后追认”原则,以及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配偶单方在外大额举债且未用于家庭,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罗明阳律师擅长通过审查资金流向与借款用途,协助当事人进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抗辩代理,防范个人财产被错误强制执行的风险。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宜宾地区离婚诉讼中极具争议且风险极高的焦点问题。配偶单方在外大额举债,债权人起诉要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往往使己方面临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产生对未知债务的恐慌与财务危机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标准在于“共债共签”、事后追认,或该债务确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在宜宾的司法实践中,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承担举证责任。罗明阳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开展以下抗辩工作:首先,严格审查借款合同的签署情况,确认是否存在伪造签名或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其次,深度追踪资金流向,核查借款是否实际流入家庭账户或用于宜宾本地的家庭购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共同生活支出;若资金被借款人用于赌博、挥霍或个人高风险投资,律师将依法主张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此外,对于涉及企业经营的债务,律师会结合高级企业合规师的专业视角,审查公司财务与家庭财产是否混同,从而精准界定债务性质。通过严密的证据组织与法理抗辩,最大限度阻断非法债务向配偶方蔓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查看全文>>

律师法律服务

私人律师

如果您个人或企业有长期法律需求,可购买我的私人律师服务;私人律师服务期间,法律咨询将不会再收取费用。

未开通

在线咨询

免费

在线咨询我,请详细描述您的需求;24小时内若未回复,则全额退还您的咨询费;如果我的解答未能解决您的需求,可多次免费追问我。

快速咨询

电话咨询

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着急,可使用电话咨询服务与我联系。电话咨询,按次收费。

未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