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谢瑛律师

姓名:谢瑛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头衔:高级合伙人律师

城市:江苏-南京

执业证号:13201200811112139

执业年限:8年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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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

一、个人资质与执业背景

谢瑛律师自2008 年正式执业,至今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十余载,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商业务部主任,同时具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系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师协会在册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证号:13201200811112139。

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科班出身拥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结合长期一线办案经验,练就精湛的实务办案能力,且长期与各级法院保持良性、专业的沟通协作。从业以来,她聚焦婚姻家事全领域法律业务,专注处理各类复杂、疑难婚姻家庭纠纷,累计承办数百起婚姻家事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凭借严谨的执业态度、专业的办案水准、务实的处事风格,收获当事人、司法机关及行业内的高度认可,曾荣获2012 年度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业绩奖。

二、核心专业擅长领域

谢瑛律师以婚姻家事法律事务为核心主营业务,精通婚姻、财产、亲子、继承、赠与、涉外婚姻、军婚等全品类家事纠纷,尤其擅长处理案情复杂、标的额大、法律关系交织的疑难案件,具体业务范围细分如下:

(一)离婚纠纷全流程处理

1. 常规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代理男女双方提起离婚诉讼、应诉答辩,协助起草、审核离婚协议书,全程跟进协议谈判、登记流程,根据当事人诉求制定最优离婚方案。

2. 离婚不离家、调解和好类案件:针对尚有感情基础、一方不愿离婚的案件,通过证据梳理、庭审抗辩、居中调解,依法实现判决不予离婚的诉求,尽力维系婚姻关系。

3. 特殊婚姻案件:专业处理军婚、涉外婚姻两类特殊离婚纠纷,熟悉军婚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涉外婚姻管辖规则、境外证据认定、跨境文书送达等特殊流程,成功多起化解涉外离婚矛盾,促成双方和解撤诉。

4. 家暴维权案件:专注家暴类离婚案件,协助当事人收集家暴证据(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过错赔偿、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全方位保障受害方人身与财产权益。

(二)离婚财产分割专项(疑难复杂财产为主)

这是谢瑛律师核心优势业务之一,擅长拆解多重财产类型,厘清婚内财产权属,精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 不动产分割:处理婚前 / 婚后购房、一方出资 / 双方出资、父母出资购房、按揭房产、共有房产等各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针对婚内一方未出资房产、离婚后隐匿房产等疑难情形,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房产份额与折价补偿款。

2. 经营性财产分割:专攻公司股权、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案件,梳理企业经营账目、股权来源、婚内增值部分,处理股权确权、股权折价、股权过户、合伙份额划分等复杂问题。

3. 婚内债务认定与处理: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抗辩虚假债务、单方恶意举债,规避当事人无端承担婚内债务的风险。

4. 婚内赠与追回:重点代理配偶向第三方(婚外第三者)无偿转账、大额赠与财物类纠纷,通过诉讼依法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全额追回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涵盖一审、二审全流程代理。

(三)子女抚养与探望权纠纷

1. 抚养权争夺:结合子女生活现状、双方经济条件、陪伴时长、教育环境、过错情形等维度收集证据,全力争取婚生子女抚养权,或依法抗辩不合理的抚养权主张。

2. 抚养费纠纷:处理抚养费标准认定、抚养费增加 / 减免、抚养费拖欠追讨等案件。

3. 探望权纠纷:代理探望权行使、探望权限制、中止不当探望等案件,平衡父母探视权利与子女身心健康,依法合理界定探望方式、时间与范围。

(四)离婚后衍生纠纷

专门处理离婚诉讼结束后遗留争议,包括离婚后财产分割、隐匿财产追索、离婚协议履行违约、房产 / 车辆过户纠纷等,解决离婚后的后续法律隐患。

(五)遗产继承纠纷

承办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分家析产等各类继承案件,梳理遗产范围、继承人资格、遗嘱效力,处理复杂家庭遗产分割争议,保障继承人合法继承权。

(六)赠与合同纠纷

除婚内第三方赠与追回外,还处理亲属间赠与、附条件赠与、房产 / 钱款赠与撤销等各类赠与合同纠纷,依法判定赠与效力,协助当事人撤销不当赠与、追回赠与财物。

三、社会职务、媒体背书与荣誉资质

凭借专业能力与行业口碑,谢瑛律师身兼多项社会公职,积极投身普法与公益法律服务,公信力与影响力突出:

1. 司法特约调解员:受聘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特约人民调解员,深度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深谙法院裁判思路与调解逻辑。

2. 媒体普法嘉宾:长期担任主流法治栏目特邀嘉宾,包括南京广电集团《法律 365》《新闻全接触》、江苏广电集团《高爽说法》等栏目点评嘉宾;获评2017 年度南京广电《律师 365》栏目最受听众喜爱的十佳公益律师。

3. 行业任职: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耕家事法律行业交流与实务研究。

四、代表性成功案例(精选)

从业以来,谢瑛律师办理大量标杆性家事案件,覆盖上述全部业务领域,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1. 离婚 + 房产分割:傅某某诉胡某某离婚纠纷案(2024)苏 01 民终 13614 号,成功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婚内未出资房产对应分割款。

2. 抗辩离婚、维系婚姻:武某某诉沈某离婚纠纷(2022)0912 民初 3725 号,代理女方完成庭审抗辩,法院最终判决不予离婚。

3. 调解化解婚姻矛盾:葛某诉蔡某离婚纠纷(2022)苏 0102 民初 15597 号,通过专业调解化解夫妻矛盾,妥善敲定子女抚养方案。

4. 探望权限制:张某某诉刘某某探望权纠纷(2022)苏 0104 民初 4540 号,依法支持当事人诉求,合理限制一方不当探望权。

5. 撤销赠与、追回婚内转给第三方款项:张某诉刘某某赠与纠纷案(2023)苏 0106 民初 9393 号、刘某某诉张某二审案(2023)苏 01 民终 16486 号,一、二审均胜诉,全额追回配偶擅自赠与第三方的夫妻共同钱款。

6. 普通赠与撤销:夏某某、熊某某诉储某赠与合同纠纷(2023)苏 0106 民初 20135 号,成功撤销赠与行为,协助当事人追回全部赠与款项。

7. 涉外离婚和解:孙某诉芮某涉外离婚纠纷(2018)苏 0102 民初 12193 号,梳理涉外案件法律要点,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撤诉结案。

8. 遗产继承纠纷:严某、钱某诉严某某等继承纠纷(2021)苏 0102 民初 12482 号,厘清遗产归属与继承份额,妥善处理家族遗产争议。

9. 离婚后财产纠纷:章某某诉朱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2023)皖 0523 民初 3801 号、朱某诉陈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2021)苏 0105 民初 8386 号,顺利解决离婚后遗留的财产分割争议。

五、执业理念与服务宗旨

谢瑛律师始终恪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的执业信条,针对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情感复杂、诉求多元的特点,兼顾法理与情理。在现有司法框架内,精准研判案件走向,制定个性化诉讼、调解方案,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对待每一起案件均做到敬业严谨、细节把控到位,不仅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也为当事人梳理纠纷思路,是婚姻家事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执业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04A 栋 14 层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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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答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来源及登记情况综合判定。若为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均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为婚前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法院通常判决房产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房产作为家庭核心资产,其分割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有明确规定。首先,界定房产性质是分割的前提。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次,针对实践中高发的“婚前首付、婚后共贷”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在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计算补偿款时,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价、已还贷款本息、房屋现值及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此外,若一方在离婚期间存在隐匿、转移房产的行为,另一方在发现后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对隐匿、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面临房产分割争议时,及时固定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至关重要。查看全文>>
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时,首要任务是迅速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凭证等。随后,应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名下的涉案资产,防止损失扩大。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法主张对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过错行为,要求在财产分割时对过错方予以少分或不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配偶婚内出轨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导致离婚纠纷复杂化的常见诱因,这不仅使无过错方面临财产被隐匿导致分割权益受损的法律后果,更会引发严重的焦虑与无助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实务操作中,取证是维权的核心难点。当事人需在律师指导下,合法合规地调取对方的银行账户明细、微信与支付宝交易记录、证券账户信息及不动产登记档案。若发现大额资金异常流出或低价转让资产,律师可依法申请法院调查令,深入追踪资金最终流向。同时,为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继续转移资产,律师会迅速起草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供相应的担保,促使法院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庭审阶段,律师将结合完整的证据链条,向法庭充分论证对方转移财产的主观恶意与客观行为,依法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甚至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通过严密的诉讼策略与高效的司法救济程序,最大程度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查看全文>>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购房时间、出资来源及登记情况综合判定。若为婚前个人财产且全款购买,通常归个人所有;若为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房产一般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合理补偿。对于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照顾无过错方及抚养子女一方。 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价值最大的部分,其分割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明确界定。首先,针对“婚前买的房离婚怎么分”这一高频痛点,若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通常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其次,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形,需严格审查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以及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若涉及一方隐匿、转移房产等恶意行为,谢瑛律师可通过申请财产保全、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手段,依法主张隐匿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在实务操作中,房产评估、折价补偿款的计算及过户税费的承担均是争议焦点,需要专业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组织与法理分析,确保当事人的不动产分割权益得到最大化实现。查看全文>>
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现配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时,首要任务是迅速固定证据并申请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期间隐瞒大额财产,当事人仍可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该部分隐匿财产,依法追回自身应得份额。 应对配偶转移财产的痛点,关键在于“早发现、快保全、准打击”。当发现对方出轨且转移财产,导致举证困难与分割权益受损时,当事人常陷入焦虑与无助。此时,谢瑛律师会立即启动应急调查程序,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对方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证券账户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精准锁定资金流向与隐匿资产。在诉讼策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案件处于诉前或诉中阶段,律师会果断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名下账户与资产,防止损失扩大。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还能起诉吗”的疑问,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谢律师通过严密的证据链条与专业的庭审抗辩,不仅能全额追回被转移的钱款,还能依法为受害方争取多分财产的惩罚性倾斜,彻底粉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企图。查看全文>>
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购房时间、出资来源及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定。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房屋通常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均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房产分割是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代理中的核心难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不动产分割的法律逻辑主要围绕物权登记与资金来源展开。对于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法律明确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首付及对应增值部分,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公平补偿。若涉及父母出资购房,需严格审查出资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判断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此外,针对婚内一方未出资或离婚后隐匿房产的疑难情形,律师可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房产交易流水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房产份额与折价补偿款,确保财产分割的实质公平。查看全文>>
对方出轨我能要求赔偿吗
配偶婚内出轨,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前提是必须掌握充分、合法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一般的偶尔出轨若未达到法定严重程度,虽不一定能直接获得损害赔偿,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多分。 婚内出轨引发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当事人高度关注的法律痛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实务中,出轨并不等同于法定的同居或重婚,因此证据的收集与定性至关重要。谢瑛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指导当事人合法收集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保证书、视听资料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若证据足以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律师将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物质损害赔偿。同时,针对配偶婚内出轨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恶劣行为,律师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通过法律手段,不仅弥补无过错方的情感创伤,更在财产分配上实现实质正义。查看全文>>
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取证
家庭暴力离婚取证需注重及时性、客观性与合法性。受害方在遭遇家暴后应立即报警,要求警方出具告诫书或制作笔录,并及时就医保留病历、伤情鉴定报告。同时,注意保存现场照片、录音录像、施暴者的悔过书或保证书、以及居委会或妇联的调解记录。这些证据是申请人身保护令及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关键依据。 家庭暴力取证难是受害方面临的最大法律障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认定家暴事实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谢瑛律师强调,报警记录与出警视频是最具证明力的直接证据,当事人必须在事发第一时间报警并要求验伤。此外,医疗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需与报警时间相吻合。对于施暴者事后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以及双方关于家暴事实的微信聊天记录,均属于重要的自认证据。在诉讼中,律师将运用这些证据不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还会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施暴者靠近、骚扰受害方及其近亲属。同时,基于家暴事实,律师将在财产分割中主张照顾无过错方,并依法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全方位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尊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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