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可自愿决定是否签合同。
作为劳动者,如果是兼职,但其工作时长已经超过非全日制用工时长,则用人单位应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应当收集有关工作时间的证据,证明自己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二十四小时,属于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具体的赔偿如下:
1、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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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