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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退休职工死亡后加入的待遇

劳动工伤 2020-08-22 18:24 标签: 煤矿 退休 职工 死亡 加入 待遇
城镇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普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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