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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如何承担

债权债务 2020-08-15 05:18 标签: 分公司 债权 债务 总公司 承担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因此,分公司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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