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才会生效。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而且,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