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的。
4.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没有得到指定的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
8.与仲裁规则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