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属于计划外生育的,按规定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或者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