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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劳动工伤 2020-08-31 08:34 标签: 医保 住院 报销 比例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 (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二、住院 (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住院医保待遇标准: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

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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