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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换房税收政策

房产纠纷 2020-08-25 08:13 标签: 以房 换房 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

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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