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公开卖车位是否违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物权法》相关规定来看,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专有车位产权应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将专有车位可以出售、出租或赠送。
根据第三款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可以进一步明确,在规划车位外占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属于共有车位。
业主共有的车位当然不能再出售、出租、赠送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