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鉴定的流程是:
1、提出鉴定。
2、提交材料。
3、受理。
4、组织鉴定。
5、进行鉴定。
6、作出结论。
7、送达鉴定结论。
8、再次鉴定。
9、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