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