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1)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
(3)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