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死亡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