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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特点

法律顾问 2020-08-26 16:37 标签: 民事诉讼 案件 管辖 特点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特点:

1、以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便利为原则;

2、以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裁判为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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