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不能超过房屋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