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交易程序如下:
一、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四、立契;
五、缴纳税费;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七、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八、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