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企业之间留置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务 2020-08-19 06:16 标签: 企业 留置权 行使 条件

一、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二、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必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

三、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

四、须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87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但是,在债务人无支付能力时,即使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留置权也可以成立。此时成立的留置权称为紧急留置权。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