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