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上述三种情况出现时,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用人单位未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下面三种情况出现时,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