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