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