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双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