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每周加班时间多少,但具体规定了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不超过三小时,可以由此推断每周的加班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