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当然也不能拖太长时间,以至于都无法鉴定出伤情是否因为此次工伤导致的,一般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做最为合适。
《社会保险法》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