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三、买卖契约。
四、税票。
五、图纸。
六、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七、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婚姻状况声明书。
八、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
1.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属集体所有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九、出售国有住房需经当地市房改办审批。
十、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