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则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