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的因素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