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