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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订立口头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0-08-22 11:54 标签: 订立 口头 遗嘱 情形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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