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且孕妇职工不存在过错情形的,属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如果是孕妇职工存在过错情形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赔偿或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