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