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如果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必须在法定事由消灭之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