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公安局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呢

刑事辩护 2020-08-15 13:32 标签: 公安局 立案 程序

程序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收。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4、需要立案的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

5、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6、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