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的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