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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理辞职程序

劳动工伤 2020-09-02 15:34 标签: 教师 办理 辞职 程序

1、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3、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4、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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