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
(二)登记申请与代理。
(三)证明文件。
(四)公证。
(五)不予登记的情形。
(六)其它情形。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